“青春·颂”交响音乐会项目招标公告

“青春·颂”交响音乐会项目

招标公告


   一、项目概况

 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七中全会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团深圳市委拟举办“青春·颂”交响音乐会,歌颂青春风采,培养国家情怀,激励广大青年肩负历史使命,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。

  志基会拟支持该活动开展,经研究,拟面向社会招标本项目建设运营服务商,总体费用不超25万。相关事项如下:

   二、项目总体要求

  投标单位必须响应下列要求:

  1.提供详细项目方案。

  2.投标单位演出水准需达到国内前列,有参加过国家级及深圳市重要演出活动经验。

  3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,并具备相关经营范围(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)。

  4.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与主办单位签订协议,不得私自泄漏该项目中所接触获得公民个人信息。

  5.投标单位及法人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。

  6.每个项目应提交单独的投标书。

  7.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。

  8.本次招标如有一家机构投标即开标。

   三、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

  1.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,原件备查。

  2.详细项目方案、预算。

  3.如有同类项目经验证明文件,可做附件提供。

  以上所有资料,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(请注明“‘青春・颂’交响音乐会项目”字样),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;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人及手机号码。

   四、投标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

     所有投标资料需于2023年4月17日18时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红岭中路青少年活动中心(青年广场)南厅208室。 

   五、评标方法

   主办单位将于投标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,召开评标会议选定1家中标单位,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志愿服务基金会官网予以公告。  

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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